锦州-大有能源基地-盘锦输油工程大有能源基地11座土建单体工程顺利通过住建局验收
11月13日,凌海市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对锦州-大有能源基地-盘锦输油工程大有罐区及输油站综合办公楼、10KV变电所、综合设备间、门卫室等11座单体建筑开展竣工验收工作。此次验收意义重大,是该能源基地建设进程中的关键节点,勘察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负责人,监理部总监,以及建设单位储罐施工部、QHSE部负责人参加此次验收当中。
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。首先,住建局领导与各参建单位代表与一同前往11座单体工程现场,对照设计图纸,对工程实体质量展开细致检查,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存在问题的角落,从建筑结构的稳固性到墙体、地面的平整度,逐一核查。随后,一行人来到大有输油站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,对各土建单体竣工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查,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、材料检验报告等,确保资料完整、准确、规范。
在随后召开的竣工验收总结会议上,勘察、设计、施工单位依次汇报了工程情况,均表示工程已具备验收条件。监理部总监发表验收意见:“从材料进场的严格把控,到各检验批、分项工程、分部工程的细致监管,监理部始终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。各单位工程所含地基基础、主体结构、装饰装修、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均达标,实体尺寸与设计要求一致,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及明显质量缺陷。涉及的给排水管道试压、电气接地电阻测试、门窗气密性检测等功能性试验也全部合格,完全满足使用要求。施工技术资料、质量控制资料、安全管理资料及竣工图等齐全规范,签字盖章完整,符合验收资料标准。施工单位已按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内容,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(GB 50300 - 2013)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要求,同意通过本次监理验收。”建设单位代表随即表示同意监理部意见,认可验收通过。
凌海市住建局发表验收意见:“经过全面检查,工程实体质量及使用功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,相关资料齐全,本次11座土建单体验收通过。同时,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土建单体房间未安装挡鼠板,要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安装整改,防止出现安全问题。整改完成后,申请住建局与生态环境局、自然资源局、应急管理局、气象局等的共同联合验收。”
此次11座土建单体工程顺利通过住建局验收,标志着大有能源基地建设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,为后续工程的推进以及能源基地早日投入使用奠定了坚实基础。监理部表示,将认真落实住建局领导的要求,积极推进后续大有罐区及输油站的联合验收工作,同时与各方协作尽早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和验收工作,为地区能源供应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。(孔青松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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